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媒体平台审查义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自媒体平台审查义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从公司对公银行账户向老板个人账户转款,俗称公转私,银行有何审查义务,你怎么看?
- 关键信息基础建设者应履行的义务?
从公司对公银行账户向老板个人账户转款,俗称公转私,银行有何审查义务,你怎么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加急文件可知:2018年12月1日起,除了取消***许可证之外,增加对于个人银行账户的管控,尤其是“公转私”账户,以及超过限额的账户。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
换句话说,央行规定,从12月1日起,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管理将会更加严格了。
尤其是那些还在用私人账户发工资的老板们,那些超过限额划款的银行账户,都要小心了!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我觉得公司从公账转到私帐,是一种***和侵占行为,起码也有逃税的嫌疑。银行我觉得没什么义务审查这个,银行又不是监委,税务总署,公司的财务才有义务审查,不和规定的转账行为,公司会计,出纳是要承担责任的。
关键信息基础建设者应履行的义务?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32条,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也就是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三同步”原则,即信息安全建设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此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媒体平台审查义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媒体平台审查义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