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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费和工资不合并计算个税,因为个税计算***用分类征收的方式,对于薪酬性收入和劳务报酬性收入***取不同的计算。稿费所得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进行计税,税率逐级累进。
如果两家公司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会叠加,计算个税的时候,会把所有个人收入全部纳入范围。如果是其中一方(比如直播)收入不打到个人银行卡,直播公司财务中也不把这笔钱做成工资,也不会叠加。
自媒体取得的这一类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自媒体取得的这一类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虽然提现次数较多,但是代扣税业务基本不变,若第一次提现800元,第二次提现1000元,则第二次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800+1000-800)x20%=200元,第二次提现1000元,到手只有800元。
3、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1、详细介绍:按照B站规定,收入4000元以下按800元扣除费用,收入4000元以上按20%扣除费用。所以,如果你在B站提现2000元,那么你当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000元减去800元费用,即1200元应纳税。
2、抖音主播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自媒体取得的这一类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减除费用:由于自媒体平台需要购买设备和支付一些运营成本,所以需要减去相关费用后再进行个税的计算。
一:依据劳务税收扣税 二:月收入不满800元的不扣税 三:月收入800-4000元,需要扣除超出800元的税收。标准是20%。
自媒体收入和工资,都属于综合收入,无需分开交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其实,对于这类日常收入,财会工坊认为应参照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这类收入属于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但是很多自媒体平台都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所有的自媒体平台扣税规则都一样,起点800元,扣税20%。
因为自媒体是按照经营所得来计税的,税率比较高,所以扣税就比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