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朔州自媒体平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朔州自媒体平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2021朔州供暖时间?
- 忻州和朔州的教育、交通哪个好?
- 老师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惩戒?
2021朔州供暖时间?
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4月10日(***暖期5.5个月)
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4月10日(***暖期5.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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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忻州和朔州这两座城市的经济在晋北地区都是相对落后的。单从交通现状来说两座城市都不发达。毕竟大西高铁北段虽然都经过,两座城市目前都也没有开通。但是从机场方面来说,忻州的五台山机场已经在2015年年底开通运营,朔州机场目前还在建设当中,所以说从航空交通来说,忻州相对更方便一些。
由于忻州市旅游城市,所以当地的交通规模和旅游视野还是非常不错的。特别是五台山和雁门关两座国家5A级景区,带动了忻州的高速公路和铁路方面的快速发展。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当中的目标,忻保高铁也会在近几年内开建,届时忻州-五台山-保定之间将会开通客运专线,忻州也将成为铁路交通的枢纽。相信咱们忻州未来的交通事业会越来越发达。
两个地方都属于晋北地区相对落后的城市,因此对教育来说都是非常重视的。从媒体评选的2016年山西最强的十所高中来说,忻州只有一座高中入选,而朔州没有高中入选。山西省内入选最多的高中是太原市。当然每个地方的教育水平,并不能简单从这张表里确定。
对于孩子从小就应该培养,犯了错误就应该承担错误带来的后果,就应该接受应有的惩罚。否则,孩子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了不该做的,要受到惩罚,这是必须要面对的。
而老师和家长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参与者,都应该具有惩戒权。
什么是惩戒?就是给予惩罚起到警示的作用。
现在情况是家长有惩戒权,舍不得用,老师有惩戒权,不敢用。
我作为从教多年的老教师,呼吁老师必须要
有惩戒权。家长别误以为,老师有了惩戒权,是不是天天就是打孩子啊?不是的。惩戒的手段很广,包括写检讨书,帮班级打扫卫生,罚站五分钟等等,只要能起到惩戒作用,告诉孩子,你错了,以后一定要改正,达到目的就行。
至于老师打学生,都是学生实在是不听话,影响到大多数孩子的利益了,各种方法都用过了,没有效果的情况下,才不得已而为之的。家长爱孩子,老师也爱学生,只不过老师在教育学生时更理智一些罢了。
老师有了惩戒权,才能有效的规范那些不遵守规矩的学生。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如此,单位如此,学校也如此。
当然,老师有了惩戒权也不能乱用,也应该有一个界定的范围。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复兴的希望,要想成才,必须树立遵守规则的意识。只有大家齐心协力都参与进来,一切从国家的发展,孩子的未来出发,什么事情就迎刃而解了。
有人问:老师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惩戒?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先界定“体罚”与“惩戒”的区别。
按照新华字典的解释:
看了这两个词的解释,我们悲哀的发现,我们无法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有效的“惩戒”!
也就是说我们不知道用何种“有效”手段,来达到“惩治过错、警戒将来”!一旦惩戒手段运用不当,就会变成“体罚”!
那么,是不是就没有办法行使教师的惩戒权了呢?
我认为,对于教师的所谓“惩戒权”,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在《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的严密保护下,教师其实是无法独立行使“惩戒权”的!
所以笔者建议实行分级惩戒制度。
惩戒,是褒义词,是对违背纪律、道德***、行为规范和违法犯错者进行必要的惩罚,以阻止违法犯错行为的继续,并对行为者的未来起着警示作用,促使行为者不再或不敢犯同类错误。
怎样的惩罚才为必要的惩罚?这个界限不好把握。需要专业人士和专门部门来研究。笔者多年观察,提惩戒权主张的人很多,嗓门也不小,但是就是说一半、留一半,不继续往下谈。只大谈特谈为什么需要对学生惩戒,却不谈怎样施行有效或必要的惩戒。惩戒权一直是空谈,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呈现出来。
到底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惩戒?笔者也和其他人一样,无从下手。有人大而泛之地表达为不触犯法律底线的惩罚为惩戒。我想追问一句,何为不触犯法律底线?这等于没说。必须具体说明有哪些切实可行的惩戒方式或手段,每个手段适用范围是什么或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每个惩戒措施的尺度是什么,惩戒过度是免责还是从轻问责。这些内容不明确,惩戒权就无法实施,更无从谈上有效惩戒了。
最近中央出台的《意见》中提出要明确惩戒权,我们期待早日对惩戒权立法。不过从目前来看,看不到有什么惩戒权具体内容的方案出现,连网民的不成熟的建议都难以寻觅到,短期内,惩戒权的立法很难有所进展。
百姓茶馆为了对得起题主的提问,简单谈谈自己的些许想法。惩戒措施可以有以下几个:严厉批评、罚站、请出{必要时拖拽至)教室外、隔离思过。严厉批评类似于警告,对屡教不改的轻微***和违法学生,可以训斥、严词责令其改邪归正;在教育无效反复犯同样错误的的情况下,可***取罚站的惩戒措施,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以内;扰乱课堂纪律,屡教不改的,责令其离开教室,并由学校领导或专门德育工作的老师进行教育和看管,直至下课为止(不自动离开的,可以强制拖拽出教室);隔离思过,相当于“隔离审查”,对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有校园暴力或有辱师行为的,应该将其隔离,关闭在专门房间里,并有专人教育和看管,时间控制在半天范围内,需要公安部门介入的,应联系公安部门处理。另外还可以考虑恢复留级制度。以上惩戒措施是在教育无效、学生屡教不改、或是***甚至违法的情况下,学校为保护其他同学的合法权益、学校公共秩序而***取的及时的且迫不得已而***取的措施,国家应立法予以保护,对于教师在实施惩戒学生时出现的学生自伤自残行为或无法避免的碰撞受伤,应立法予以免责,确实惩戒过当的,应从轻问责。对正在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教师依法(最高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任何人可以介入保护被欺凌者)强制制止,应视为正当防卫,不视为体罚,在强制过程中发生的欺凌者的身体伤害,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希望我这个(应该是第一人)谈惩戒权具体清单的第一人,能抛砖引玉,启发或激发更多有智慧之士想出更多更好更加切实可行的惩戒措施来。大家群策群力,惩戒权立法才能早日到来。
这里是百姓茶馆,欢迎走进茶馆,一边喝茶,一边畅谈教育生态。您有什么好的惩戒权方面的建议呢?敬请留言。感谢您坚持读完我的回答,欢迎评论,更期待您的点赞和转发。
老师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惩戒?这个问题有点大,最需要厘清的是什么是惩戒,什么算有效,老师在惩戒中又充当什么角色。
惩戒,词典释义:通过惩罚使人警戒。
通俗的来讲,就是通过一系列惩罚措施,使犯错误的人警醒和引以为戒,起到预防违法、乱纪、犯错的作用。
那么,这一系列惩罚措施从轻到重就可以分为警示教育、讲道理、训斥、经济惩罚、肉体惩罚等。这一系列惩罚不是发泄,而是产生教育效果,让学生知对错、明荣辱,及时悔改,达到纠正错误的目的。
从这个角度讲,老师对学生的一系列手段,到底算惩戒还是体罚主要取决于老师的目的、惩戒方式和强度、最终效果三个指标,任何一个有问题,惩戒都有可能变成体罚。
1.老师惩罚学生的一瞬间,到底是发泄气愤更多一些,还是为了达到教育的目的,很难说的清楚,但是我们可以从整个过程推断出一些端倪:
2.老师对学生的惩戒方式和强度是显性的。
学生犯多么严重的错误,应该得到怎样的惩戒,虽然暂时还没有具体的法规和文件规定,但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会有杆秤,惩戒是否合理,是否过度,一眼看得明白。
3.惩戒的最终效果决定了这次惩戒的有效性。
惩罚不是目的,警戒才是。惩戒效果如何要看学生是否悔改,哪怕悔改几个小时、几天,也算惩戒有效果,教育孩子本身就是一个反复纠正的过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朔州自媒体平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朔州自媒体平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