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自媒体运营公司,邢台自媒体运营公司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邢台自媒体运营公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邢台自媒体运营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邢台一团伙... 显示全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邢台媒体运营公司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邢台自媒体运营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邢台一团伙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实施敲诈40余起被捕,以后你还敢在网上乱说话吗?
  2. 邢台又一微信公众号管理员被行拘,今后还敢“标题党”吗?

邢台一团伙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实施敲诈40余起被捕,以后你还敢在网上乱说话吗?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一定原则,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具有道德底线。邢台一个自媒体团伙以在网络发布负面消息为要挟对一些企业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义之财,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被依法逮捕是罪有应得的。当然了,确实也有一些企业本身就可能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这也为他们的敲诈提供了客观条件,有句谚语说的很对: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所以,作为企业也应该有一定底线,不违法失德。

网名“邢台哑巴”曾经是邢台舆论监督一个榜样,是个很正义的化身。邢台许多不公平、不作为以及各类侵权事件都由他曝光出来,起到了多好的社会监督的作为,为大家所信服,于是很多人关注了他,认可了他。但是,后来他却辜负了广大邢台网友的冀望,成为了违法犯罪人员,为了金钱,丢掉了良知,放弃了原则,这是最让邢台网友痛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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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络传播信息的速度是可怕的,而且在***可做自媒体的时代里,人们对一些网上传播消息的真***难以判断,有人随意捏造谣言,很可能会给社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如果不实消息造成了恶劣影响,那么消息的发布者就很可能涉嫌违法了,这也告诫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络上同样要有责任和担当,每一个自媒体从业人员都应该做到依法行事,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履行好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这也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许多犯罪分子谋取私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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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2017年开始警方陆续收到报警,有人利用爆料受害人的隐私或所谓的问题,来敲诈受害人,要求受害人交钱便不再爆料。其实,这伙人早几年就在从事这种犯罪行为。最近,这伙人已经被公诉至***。

一、这些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而且证据确凿,受到法律严惩是跑不了。

二、对于那些被敲诈的企业或个人,很多人选择息事宁人,交钱免灾,客观上助长了这伙人的气焰,使他们更肆无忌惮。也许,有些人真的有些问题,也许是怕麻烦。但是,只要自身没问题,禁得住调查考验,那么无需理会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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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言论自由的,尤其是网络发达的今天,为我们表达自己的观点提供便利,但是,网络上并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当今自媒体时代,***都成了信息的发布者,但如果任性妄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邢台隆尧县公安局就打掉了一个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实施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怎么回事呢?事情要从半年前说起。

2017年下半年以来,邢台市公安机关多次接到举报称,有人以在互联网、自媒体等平台上刊发负面报道、消息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

为净化社会环境,隆尧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进行深入侦查,在掌握了确凿犯罪证据后展开抓捕,一举抓获王某生(男,55岁,邢台桥西区人)、闫某(男,36岁,邢台桥东区人)、翟某(男,48岁,邢台桥西区人)、左某强(男,37岁,邢台县人)、黄某龙(男,40岁,邢台桥东区人)、兰某巨(男,33岁,邢台桥西区人)6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2017年5月,犯罪嫌疑人左某强以发布企业负面消息为要挟,对杨某超实施敲诈。

2017年9月14日,犯罪嫌疑人闫某伙同他人以同样的手段在某染布厂对武某强实施敲诈。

经初步核查,该团伙实施敲诈40余起,涉及多个县市区。目前,涉案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隆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负面报道要挟,行敲诈勒索之事,视法律为无物,中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这也警示我们广大网友:虽然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诸多方便,赋予我们普通人更多话语权,但网络自由不等于可以任性妄为,网络空间也并非法外之地!

在当今社会,网络无处不在,手机的便携更加方便了信息的共享,也使更多的人投身其中发表着自己的言论,表达着自己的观点,言论自由的同时我们也在呼吁网络文明,绿色的网络环境需要自律也需要道德规范。



近日,邢台一团伙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实施敲诈40余起被捕,此类***也是屡见不鲜,互联网时代出现了“网络暴力”的各种形式,“键盘党”仅靠文字外加“水军”的炒作就足以颠倒黑白,甚至毁掉一个人的生活。还有一部分人片面思考问题,仅凭主观思考就妄下结论,孤注一掷的卷入网络风波。



在如今的年代,我们呼吁为时代发声,也倡导言论自由,更加希望多元化的社会形态,但是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自觉遵守道德底线以及法律底线,特别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我们不能带上各色的面具而忘记自己的身份,越是在虚***的世界中越要严格自律,对于自己的言论负责,针对网络环境净化,国家网络监管也逐步加强,近几年也在呼吁网络实名制。网络环境维护依靠的不仅仅是法规,更多的是自觉,每个人对自己负责我们的网络环境就会更加洁净。

邢台又一微信公众管理员被行拘,今后还敢“标题党”吗?

我觉得,作为普通的公民,关键不在于是不是“标题党”,而是不要去发布或者转发那些虚***的、违法的信息!

一、***经过

微信公众号临城本地通与宁晋吧分别用《临城镇、东镇、黑城、整个临城都在传这个畜生!曝死他》、《耿庄桥、大曹庄、东汪镇。。。整个宁晋都在传这个畜生!曝死他》作为题目传播虐童视频,很多人看了***之后,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后来经警方介入,发现根本就不是本地的事情,也就是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员在发布传播虚***信息。最后,相关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二、标题党也应该一分为二看待

一、在这个自媒体时代,很多自媒体经营者,发布***或者文章等,都是需要获得更高的点击量或者关注量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很多人纷纷用一些吸引人的标题给自己的文章或者***命名。例如这类标题:“现在知道还不晚!新装修房子应该如何如何。。。。。。”结果,别人打开之后,就会发现内容也不过如此。也正因为这样,大家对标题党愈发产生嫌弃的情绪。但是,这一部分标题党虽然让人不快,却并没有突破法律的框架。

二、另一种标题党就严重了。他们为了获取利益,无端的编造虚***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最终甚至扰乱社会秩序。这类标题党,还是应该受到惩罚的!

三、网络空间也是法治空间,要遵纪守法,不能肆意妄为

例如,从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正式施行。根据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今后在微信、微博发布***消息等等行为,将有可能触犯刑法,最高还可获7年***。

所以,我们每一个公民还是要严守法律底线,不能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去铤而走险,做些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情。另外,我们也要保持理智,提高对一些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以防上当受骗。

图片来源网络,仅为增加阅读的舒适感,侵权删除!

胡乱管理!!!你以为别人都是弱智、都是未成年人,没有一点思考分辨能力,一哄都上,一说都信???能说说你说的这个事,造成了什么多大的实质性危害不能???难道这种危害结果是通过莫须有和臆猜得到的???

当今自媒体时代,***都成了信息的发布者,但如果任性妄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邢台一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就因“标题党”被行拘!到底咋回事?

2月23日晚,邢台网警工作发现,微信公众号“临城本地通”、“宁晋吧”分别以《临城镇、东镇、黑城、整个临城都在传……》、《耿庄桥、大曹庄、东汪镇……整个宁晋都在传……》为标题传播同一则虐童***。

经邢台网警对该***进行调查核实,该***中虐童***发生地并非本市。

2月22日,安徽亳州网警巡查执法也曾对该***进行过辟谣。

经调查,微信公众号“临城本地通”和“宁晋吧”的运营者均系邢台市新河县人王某(女,33岁)。

24日,新河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进行传唤。

据王某供述,为了提高公众号点击率、扩大影响,其在明知该***发生地并非邢台本地的情况下,在***标题中[_a***_]邢台市临城县、宁晋县地名,故意使用“临城镇、东镇、黑城、整个临城都在传“、“耿庄桥、大曹庄、东汪镇,整个宁晋都在传”等词汇为标题,在其运营的两个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该虐童***,造成大量网友误解,纷纷在网上进行转载,并要求邢台警方调查核实并严肃处理虐童当事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邢台自媒体运营公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邢台自媒体运营公司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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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p1489 2024-11-04 12:3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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