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泸定自媒体运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泸定自媒体运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编造散布网络谣言如何处罚?
- “直播一姐”薇娅停播一年,她现在怎么样了?
编造散布网络谣言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
2、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
从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正式实施 ,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消息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最高将被处以七年***。
刑法修正案 ( 九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 : 编造虚***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或明知是上述虚***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编造虚***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直播一姐”薇娅停播一年,她现在怎么样了?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还特意在网络媒体上搜罗整理了一些资料,首先说结论:停播了一年的薇娅现在过得还不错。虽然目前还不能进行直播,“直播一姐”也只能是曾经的荣誉,但薇娅的直播事业和其他商业做得还是风生水起。
前不久,有着“美妆界华为”之称的巨子生物选择赴港冲击 IPO,成功夺下“胶原蛋白第一股”的头衔。作为投资人,薇娅再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被大众广泛热议。据悉,巨子生物当日盘中最高报价达 30.45 港元/股,涨幅超 25.3%,收盘价最终回落至 26.7 港元,较发行价上涨 9.88%。薇娅和丈夫实控的 Qianyi Holding 持有巨子生物 0.84% 的股份,以巨子生物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薇娅夫妇的持股市值达到 2.22 亿港元,对比 2022 年 1 月入股时 1.67 亿港元的成本,盈利非常可观。
另一小米生态链公司德尔玛也在IPO冲击中,拟上市创业板。今年9月,小家电品牌德尔玛更新招股书显示,2020年11月上市前最后一轮(Pre-IPO轮)融资,让薇娅夫妻增资1.5亿元拿下德尔玛2.84%的股份。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德尔玛IPO前最后一轮融资,投后估值为52.75亿。德尔玛已于今年6月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审议,目前正在等待***下发注册批文。如果德尔玛上市后市值不低于上市前估值,就意味着薇娅在商业投资领域又创下一次辉煌战绩。
其实薇娅多年来曾涉猎多个明星品牌,比如与谢霆锋共同创立的速食品牌“锋味派”,该品牌专注打造品质厨房美食,致力于成为高端食品第一品牌。去年今年3月,谢霆锋带着锋味派完成了它的直播首秀,据透露成交额超过1000万,目前,锋味派天猫旗舰店粉丝达9万,共上架意面、小笼包、烤肠等速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泸定自媒体运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泸定自媒体运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